澎湃|叶德磊:论经济增长实现方式的多重性

时间:2017-06-15浏览:646设置

关于经济增长的实现方式以及我国该选择何种经济增长方式,学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譬如,有学者认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应该主要依靠投资来驱动,另有学者则认为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应该转型为消费驱动。这些争论牵涉到不少理论问题,甚至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或错误。

  经济学关于经济增长及其实现方式的论述并不止于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中有限的几个增长模型,经济增长的实现方式是多重的,而且它们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联系。但在当下的理论争论中,有学者有意或无意识地将经济增长的实现方式实际上理解为单一、排他的。一些观点往往不是从完整的经济学理论出发,而是从某一局部理论或模型出发,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理论认识上的混乱。

  本文基于理论梳理与理论认识矫正的角度,对经济增长实现方式的多重性及其内在逻辑联系予以阐释。


一、内生性经济增长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3-1790)

  所谓内生性经济增长指的是在没有政策外力刻意作用的条件下,经济体系自身的正常运行所推动的经济增长。内生性经济增长理论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可以一直追溯到亚当·斯密(1723-1790)对分工的卓越分析。

  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特别强调了分工对促进财富增长即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他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在斯密看来,分工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分工之所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使劳动专门化,提高了工人的熟练程度;二是减少了生产者在不同工种之间的转换时间;三是有利于工具的改进和机器的发明,即有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分工的深度取决于市场的宽度,市场规模越大,人们就越容易通过市场交换到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产品,从而分工也就能够越专业化、越细致。反之,如果市场过小,人们就无法专务一业,而必须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多种产品。斯密关于分工受制于市场规模或者市场促进分工的观点被后人称为“斯密定理”。

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Allyn Abbott Young,1876–1929)

  “斯密定理”因为对分工运行机制的最早揭示而被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Allyn Abbott Young,1876–1929)称为全部经济学文献中最有阐述力并富有成果的概括之一。杨格在其1928年发表的演讲《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中译文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6年第2期)中,在斯密的基础上对分工等问题作了进一步阐发,较为系统论述了分工的自我演进机制。

  杨格的主要阐发可以简要归纳为两点。

  其一,经济增长的过程表现为分工深化和专业化增强的过程。但这里的分工和专业化并不局限于斯密所理解的企业内部的劳动分工,而更多是指整个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体系的完备化程度。杨格通过迂回生产(roundabout product)来说明经济社会分工的发展。迂回生产是相对于直接生产而言。生产过程中更有效率的方式是,不去直接生产人类所需要的某种最终产品,而是选择先生产某种或某些中间产品,然后通过运用中间产品再去生产最终产品。中间产品的种类数越多,迂回生产的效率就会越高。经济增长的过程,就是在初始生产要素与最终消费品之间插入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生产工具、半成品,插入越来越多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从而分工越来越深化的过程。

  其二,分工与市场的相互促进不断推动经济增长。在斯密看来,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那市场规模又取决于什么呢?杨格认为,市场的大小是由分工决定的。因为分工越细,生产主体对市场的依赖度就越高,就越是具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动力,市场规模就会越大,市场就会越发达。而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交易的发达往往意味着经济增长。也就是,分工的深度取决于市场的宽度,市场的宽度又取决于分工的深度,简而言之,分工一般地取决于分工。这并不是同义反复,而具有深刻的经济内涵。它表明,经济增长具有内生的实现机制和不停歇的逻辑动力。

  分工取决于市场、市场又取决于分工的主张被称为斯密-杨格定理。斯密-杨格定理表明,只要政府不从外部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分工与市场会相互促进,经济增长具有内在的推动动力。但遗憾的是,杨格的思想长期被忽视,到1970年代末才被重新关注和发掘。杨格的思想长期遭受冷遇的重要原因可能在于它很难被模型化处理。

  1970年代后期发展出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模型(Dixit-Stiglitz Model,简称D-S模型)通过复杂的数学演算推导出,经济社会中产品种类的增加可带来规模收益的递增。该模型表明,如果中间投入品的种类数增加,最后的总产出将会以更大的幅度增长,即最终产品生产呈现出规模收益递增的特征。(迪克西特[Avinash Kamalakar Dixit]是印度裔美国经济学家,1944年出生;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是美国经济学家,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生于1943年。——编注)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房屋建筑公司除了向钢铁生产厂家购买作为房屋建造的中间投入品的钢材外,其他所有中间投入品(建筑机械、水泥、砖瓦、大理石、装饰材料等)均由自己生产和提供,那么房屋建筑的效率必定很低。但如果该公司向专门的生产厂家购买房屋建筑机械,向水泥生产厂家购买水泥,向砖瓦生产厂家购买砖瓦……那么,房屋建筑的效率必定提高。并且,这种分工越细致(体现为中间投入品的数量越多),房屋建筑的效率就会越高,在相同时间内建造的房屋数量就会越多。如果中间投入品的种类数增加一倍,由此带来的房屋建筑的数量可能增加了两倍或者更多,这就是所谓的规模收益递增。

  D-S模型还从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出发,证明了消费品的种类越多,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越强,企业的规模收益递增程度就越大,经济增长就越强劲。

  由于产品种类可以被看作是分工程度的反映,因此,D-S模型式实际上是以数理模型的形式论证了杨格关于迂回生产的经济效率的观点。该模型可以说表达了这样的意思:社会生产体系提供的产品种类越多(也就是分工越发达),对它们分别的需求就越难以相互替代(例如喜欢面条的消费者就难以忍受经常不吃面条,而只吃米饭),也就是市场总规模越大(例如面馆会生意兴隆),而企业也就能够在收益递增的条件下一定时期内专注于某一产品的生产(因为有市场)。

  D-S模型至今被大多数人只是作为说明垄断竞争市场的一个企业的行为的模型,但我们认为,该模型巧妙地将分工程度转化为产品种类,客观上论证了分工的深化和产品种类的增多可以带来规模收益的递增,而规模收益的递增显然映射了经济增长。所以,某种程度上,将D-S模型视为一个经济增长模型也未尝不可。D-S模型中的产品种类有时指的是企业内部中间投入品的种类,有时是指全社会的最终产品和交易产品的种类,因此,模型所表征的分工既包括企业内的分工,也包括社会生产分工。

  分工拓展市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案例在现实经济社会中比比皆是。譬如,以国美、苏宁等为代表的家电零售连锁店从原来百货商店的家电销售部门中分离出来,大大促进了家电产品的销售和生产。快递从传统的邮政业务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现在一些县城的大型商场专门雇佣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为购买大米等货物的消费者送货上门,使得他们能够在细化的售货分工链中找到就业机会。美国苹果公司的许多电子产品零部件的供应商和代工生产企业按照技术优势、劳动力成本优势等分布在世界许多地区,呈现出世界范围的分工网络。这些都正是杨格所说的迂回生产及斯密-杨格定理所昭示的分工现象。

  显然,在分工与市场的相互促进过程中,竞争会加剧,生产技术和服务技术也会由此得到提高。一些学者喜欢强调投资增长对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但不应该忽略分工及其带来的市场竞争的加剧对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甚至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投资增加在较大程度上是通过分工深化等来推动技术进步的。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边干边学所形成的生产经验和知识的累积会促进人力资本的提升,使人们对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越来越熟练,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由于生产经验的累积与技术进步是关联的,这样就把技术进步的一部分作用内生化了,即技术进步内生于经济增长过程本身,经济增长的动力来自于经济体系运行的内部。

  但边干边学所产生的知识积累效应尤其是技能性知识的积累效应常常是以在分工背景下的专业化生产为前提的,斯密对此早有论述。而且,知识积累效应还与同一岗位或者相近岗位的持续性工作密切关联,如果分工不够细化,不够发达,行业间甚至企业间的工作差异度较大,员工的跳槽、转岗就可能会中断部分知识的积累,进而影响收益递增。分工的细化使得分工链上的节点密集化分布,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间甚至行业间的工作差异度,从而减少人力资本在工作岗位转换过程中的耗损,保证收益递增的更好实现和经济的顺利增长。可见,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以分工为基础的。

  经济社会应该抱着宽容和欢迎的态度去对待新兴产业部门和新兴企业的不断崛起,它们的崛起不仅意味着产业的升级,而且往往意味着社会生产分工的深化。这就要求严格地限制和反对垄断,特别是制止和取消自然垄断行业以外的行政性垄断,因为垄断常常是分工进一步深化的天敌。

  必须抛弃和修正追求规模收益递增的主要途径甚至唯一途径是扩大企业规模的传统观念,因为单个企业规模的扩大往往并不能改变既定社会分工网络的构成。我国的不少企业过去沉迷于资产重组和扩大企业规模,常常效果不佳。我们应在深化社会生产分工和优化社会分工网络上花更多的功夫。


二、 政策驱动的经济增长

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

  政策驱动的经济增长指的是政府通过政策变化、政策实施等手段推动的经济增长。常见的政策手段有增加投资、刺激消费、调整税率、调整收入结构等。

  主动增加投资以拉动经济增长的理论策源地当然是凯恩斯(1883-1946),但信奉这一政策效果的人却常常忘记了,凯恩斯的分析只是一种短期分析,政策也只是一种应急性措施。投资的增加虽然在短期增加了总需求,但投资的结果也增加了生产能力,增加了下一期的总供给,这将使得今后的总需求会仍然不足,经济增长后劲缺乏,甚至停滞。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形成的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Harrod-Domar Model)正是看到了这一问题,于是企图以动态分析方法来改进和发展凯恩斯的理论。该模型认为,只有长期、不断地增加政府投资,才能使得本期增加投资所扩大的生产能力在下一期会有因继续增加投资而形成的增加的总需求来消化,从而经济才能持续增长。(哈罗德[Roy Harrod, 1900–1978]是英国经济学家;多马[Evsey Domar, 1914–1997]是俄罗斯裔美国经济学家。——编注)

  因在现实社会中对经济资源和政策资源的要求极高,而且需要满足的理论条件太苛刻,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受到后来许多增长模型的批评。其所给出的经济增长路径被许多批评者描述为“刃锋”,意即一味地不断通过增加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形同在刀锋上行走。后来的新古典增长模型引进了更多政策变量和经济变量,试图拓宽经济增长的路径,丰富经济增长的方式。新剑桥增长模型和其他一些经济增长模型甚至干脆另辟蹊径,从新的角度来论述经济增长问题。

  当下一些学者在政府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问题上的看法和主张,实际上与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的思想高度吻合。在某些经济条件下,通过增加政府投资来刺激经济增长不失为一种合理选择,但如果将其视作长期战略选择甚至是经济增长的唯一实现方式,则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在经济增长模型中,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现在越来越只作为第一个现代数理形式的增长模型而在经济思想史意义上被提及,后来的不少增长模型早已使它显得陈旧过时。

  在当下关于经济增长实现方式的理论争论中,增加政府投资以刺激经济增长与增加民众消费以刺激经济增长的主张常常扞格不入(如有的学者主张“任何时期都不能提出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增长仍需投资拉动,不能靠消费”)。在有些学者的观念中,依靠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方式似乎与消费驱动经济增长的方式不相容甚至相互排斥。前一种观点的持有者甚至称,在经济增长理论中,找不到消费刺激经济增长的论述。这种理解是很片面的。

  从狭义上讲,经济增长理论指的是以那些经济增长模型为主要支撑的理论阐述。从广义上讲,几乎所有经济理论都属于经济增长理论,因为经济学就是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有限资源,以求人类欲望和特定国度的国民福利得到最大程度满足的一门科学。许多经济理论论述看似与增长无关,但实际上都与增长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关联。不能将经济增长的理论阐述机械地局限在教科书上标出的有限的几个数理形式的增长模型上。譬如,在宏观经济学关于国民收入决定的收入-支出模型中,借助于平面几何图说明的国民收入即GDP的决定机制,明确地显示了消费或者投资的增加分别都会带来国民收入的增长即经济增长。

  即使在经济增长模型中,也并非没有消费关联经济增长的论述。譬如,新古典增长模型就强调,经济增长的最佳途径应该是使得人均消费水平最高的途径。以数学式表示的人均消费最大化前提下的均衡增长条件也就是最佳均衡增长条件,被称为经济增长中资本与消费分割的黄金律(golden rule)。当人均资本高于黄金律水平时,可以通过增加消费的办法降低人均资本至黄金律水平;当人均资本低于黄金律水平时,可以通过减少消费、增加储蓄的办法提高人均资本至黄金律水平。它表明,政策制定者不应该一味地简单采取遏制消费、牺牲消费的办法去单纯追求经济增长。

  人们一般认为凯恩斯特别强调刺激投资的效应,但因此就认为他完全忽视消费的作用则是有欠公允的。譬如,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第八章谈到财政政策的作用时,还认为“收入分配公平化的手段……在提高消费倾向方面的影响还将更大”。因为在他看来,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如果通过税收、政府支付困难补助等收入公平化手段,让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有更快增长,则全社会的平均消费倾向和消费水平会有明显提高。所以,在消费疲软、需求不足之时,收入分配公平化政策具有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这种作用有时甚至比增加政府投资的作用还要大。(“边际消费倾向”指增加的1单位收入中用于增加的消费部分的比率。——编注)

  实际上,凯恩斯的经济政策思想后来沿着两条不同的路径发展。投资刺激经济的思想被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夸张性发挥;收入分配公平化的主张则被新剑桥增长模型吸收。在新剑桥增长模型看来,政府可以通过改变收入分配结构来促进经济的均衡增长。当然,对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包括了对税率结构、政府转移支付结构等的调整。

  前述D-S模型实际上也隐含了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因为根据这一模型,消费者的多样性需求偏好越强,企业的规模收益递增程度就越大,经济增长就越顺畅。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即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经济理论界就有过一场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那场大讨论至少在如下方面取得了广泛的理论共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也是经济增长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消费);必须纠正过去那种重生产、轻消费的发展思路;改变过去那种过分重视投资、重视重工业的做法;消费的增长既是生产目的,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手段。这些观点对我们今天思考经济增长问题和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仍然具有价值。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之初的一、二十年间,以彩电、录音机及后来的冰箱、空调等为代表的家电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

  全面理解相关经典论述,可以发现,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方式与消费驱动经济增长的方式是互补的。投资和消费都只是总需求的构成要素,如果仅仅依靠投资而压制消费,那等于回到了我国传统计划体制时期那种为投资而投资、投资自我循环的老路上去了,那不仅在理论逻辑上行不通,历史也证明那是走不通的。投资形成的产能最终必须通过消费来大量地化解。消费的增长可以带动相应的投资增加,当然消费的增长必须通过与投资增长的匹配和良性循环来保持可持续性。但投资的增加未必会带动消费的增长,这在我国过去的传统体制下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楚。

  有关收入水平、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讨论,近些年来聚焦于“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按照一般解释,“中等收入陷阱”指的是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前期快速发展过程中所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前期促使经济增长的动力迅速弱化,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长期停滞的一种状态。因此,为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政府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如大量增加投资等。实际上,这是将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增长方式看作一种特殊的政策安排。

  但问题是,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不是一种普遍性存在的规律呢?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甚至长期停滞现象是否必然存在于中等收入阶段?或者仅存在于中等收入阶段,而在低等收入阶段和高等收入阶段都不存在?如果在低等收入、中等收入和高等收入三个阶段均可能存在,那还有必要特别去强调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吗?据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生与其合作者2015年发表的一项研究,“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一个报告中首次提出来的,国外经济学界在理论分析上较少提及和使用这个概念。可见,这并不是一个世界范围内被广泛认同的严谨的经济学命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郭熙保与其合作者2016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根据绝对和相对收入标准分析历史上中等收入国家(地区)在该阶段的停留时间和经济增长率,也证明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其实并不存在。

  尽管有人常以墨西哥、智利等南美洲国家为例来说明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存在,但这几个案例是否具有普遍意义?世界上还有更多国家或地区没有经历过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如日本、亚洲“四小龙”和当年欧洲的许多国家,在中等收入时期的经济增长并没有长期徘徊不前。

  另一方面,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当代,长期挣扎在低收入状态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反过来,高收入国家如果应对不当,也完全可能陷入经济增长的泥沼中。2011年,希腊就业者的人均收入为13167欧元(当时约合16820美元),希腊和欧洲债务危机前的一些国家属于高收入国家。但由于社会福利政策和政府财政支出等方面累积的矛盾和失误,这些国家现在也处于经济增长的窘境中。可见,如果说增长“陷阱”存在的话,它并非只存在于中等收入阶段。

  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和化解经济社会中的各种矛盾,任何收入阶段都可能会遇到增长“陷阱”;反之,如果能正确处理和化解经济社会中的各种矛盾,任何收入阶段都可能避免增长长期停滞的“陷阱”。“中等收入陷阱”观点的支持者至今没有令人信服地阐释和揭示中等收入与经济增长长期停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逻辑联系。

  既然增长停滞并非中等收入阶段必然发生的规律性现象,我们就没有理由在理论上对我国当前阶段和今后一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持悲观态度,更不能将当前存在的许多经济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当作必然出现的“规律性现象”,当然也就不应以此作为政府实行非常规政策干预的理论依据。解决当前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根本性出路在于推动和深化体制改革。过往的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只要在体制改革方面迈开实质性的步伐,许多看似复杂的经济问题的解决并非难事。讨论我国当前的经济问题和经济增长的动力,没有必要经常扯上“中等收入陷阱”命题。因为那样不仅实际上于事无补,而且可能会妨碍理论讨论的深度和广度,甚至妨碍讨论的科学性。

  在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政策选项中,无论是收入分配结构方面的优化,还是整个社会体制的优化等等,在经济学上都是属于制度创新的范畴。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推动甚至有时比技术更为重要,制度创新可以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可以通过制度因素和制度创新来加以解释。我国的经济改革就是一种制度创新,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改革的深化依然是一种制度创新,我国将来的经济增长还必须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它。

  严格地讲,制度创新促进的经济增长并不完全属于政策驱动的经济增长。因为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虽然有时体现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行为,但有时也表现为纯粹的市场行为,如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金融交易制度的创新,是来自企业的市场行为。然而,即使是市场行为,常常在相当程度上需要政府的默许,在我国尤其如此。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常常涉及到利益的重组,这正是改革的困难所在,也同时说明改革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智慧。


三、简略总结

  以上从理论梳理与理论认识矫正的角度阐释了经济增长实现方式的多重性。由此可在理论上给予的简略总结是:

  其一,经济增长的实现方式是多重的,不能在理论认识上和实际操作中将经济增长的实现方式作简单、机械的排他性理解。

  其二,经济增长的多重实现方式有着其内在的逻辑关联。譬如,在社会分工链条上出现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或新的交易制度形式等,同时也可能属于制度创新;分工与技术、人力资本水平可以相互促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可以促进消费者多样性需求偏好的增强,这又会促进企业规模收益的递增和投资的增长,进而促进整个经济增长。

  其三,经济增长的多重实现方式应该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有选择方面的轻重之分,甚至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每一种增长方式在理论上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都有其约束条件,效果上也存在差异性,有的表现为应急性措施,有的属于长期性战略。例如,在经济增长停滞条件下,增加政府投资也许是首选方式,但在经济平稳增长过程中,任凭斯密-杨格定理自由地发挥市场效应也许是最佳选择。


  (本文原刊于《经济体制改革》2017年第3期,原题:“经济增长实现方式的多重性:理论梳理与认识矫正”。略去注释和参考文献,正文有一定简化和改写,并由作者审定。经授权刊用。)


阅读原文


作者|叶德磊(学部经济学院教授)

来源|澎湃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