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丨路锦非:让一体化成果更多惠及长三角居民

时间:2020-06-26浏览:430设置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政策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近年来,沪苏浙皖四地高站位、立长远,在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不断创新,出台落实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提高了长三角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长三角地区紧密的经济协作依存、频繁的人口往来流动、互补的产业结构布局,要求更紧密、更流畅的公共服务一体化。下一步,在公共服务前端窗口和服务平台统一的基础上,有必要深化后端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破除阻碍区域内要素流动的福利障碍、制度障碍。

一、共享:深度信息共享与身份互认


  长三角公共服务基本信息的深度共享与身份互认,是为长三角居民提供无差别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
  居民的户籍信息、迁移轨迹、社保缴费与权益记录等,应在长三角各地政务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汇总与共享。地方政府对在本辖区工作和生活的长三角居民,应当认可其本地完全权利居民的身份,可以享受相同的市民待遇。
  遭遇突发风险时获得来自政府方面的公共福利帮助,是现代国家为公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权利。在医疗保险率先实现异地就医报销结算的同时,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如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失业与就业促进、社会救助与救济等,也应进一步实现对接。

二、聚合:公共福利制度的聚合与统一


  社会保障等重要公共福利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直接来源。推动长三角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是形成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新形势下,原以省市等为主体的分散的制度政策规定,应在一体化发展要求下实现聚合与统一。政策框架、计算口径、缴费基数、待遇原则等应当合理归并,实现制度层面的统一。
  当然,制度聚合与统一并不意味着所有福利待遇水平的完全、平均一致。要尊重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客观差异的事实,在制度框架原则等方面实现统一,又基于各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逐步增加保障项目、提高保障标准。
对于迁移人口,应当科学测算各地社会保障缴费义务与权利份额,实施异地社会保障关系的顺畅对接与权益累加。一个原则是,长三角居民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民生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权益,均应得到承认、记录和累加,确保个人权益流动顺畅。

三、融通:公共资源的后台融通与顺畅转移


  在信息共享、身份互认的基础上实现公共福利的统一与对接,需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的后台融通为保证。要探索构建长三角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居民异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并便捷结算,推动实现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要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总之,基于共享、对接、融通三个逐层递进深化的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长三角地区将构建更为紧密依存的公共服务共同体。由此,长三角居民将进一步享受到一体化的顺畅、便利,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从而逐步形成“长三角人”的心理认同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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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锦非(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丨解放日报

编辑丨肖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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