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时间:2019-08-18浏览:3414设置

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40711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236998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995项、重点项目743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3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966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00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5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2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9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23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2项,合计41752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8月16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19年8月16-23日。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资助项目清单

附件2: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1: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资助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批准号

负责人

院系所

项目名称

申请代码1

项目类别

1

71931004

周勇

经济与管理学部

经济管理中复杂数据和复杂行为的分析方法及其应用

G0107

重点项目

2

11901199

王亚平

经济与管理学部

空间填充设计的若干最优准则与构造方法研究

A011101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

11901200

马慧娟

经济与管理学部

带有缺失类型的多类型复发事件数据的半参数回归模型及应用

A011103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11901201

张楠

经济与管理学部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需求下的非零和随机微分再保险博弈均衡问题研究

A011402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

71902062

汪小圈

经济与管理学部

贸易保护与企业创新

G0205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6

71904051

金培振

经济与管理学部

以制度效率优化促进城市高水平创新的机制及实证研究

G0405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7

11971170

於州

经济与管理学部

基于模型平均的充分降维理论和方法研究

A011102

面上项目

8

11971171

张日权

经济与管理学部

分布式统计计算方法和理论若干研究

A011103

面上项目

9

11971172

范堃

经济与管理学部

考虑行为风险的养老年金产品定价及相关问题研究

A011402

面上项目

10

71971083

石芸

经济与管理学部

概率扭曲下的投资组合管理与资产定价研究

G0117

面上项目

11

71972073

连燕玲

经济与管理学部

制度期望、战略响应与私营企业成长机制研究

G0201

面上项目

12

71972074

易凌峰

经济与管理学部

创业型领导、创新行为与新创企业成长:基于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跨层研究

G0204

面上项目

13

71973045

龚冰琳

经济与管理学部

信用系统与道德演化:关于高阶信息在合作中作用的理论与实验研究

G0302

面上项目



附件2: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0日开始,9月6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1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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