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部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特制订如下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操作办法。
一、总则
1、满足本科生免试直升研究生(下文简称“直研”)基本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大四学年开始前的暑假向所在系提出直研申请;
2、每位申请人应参加各专业的面试考核;
3、各专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分将申请人排序。
二、组织管理
1、该项工作由学部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该小组主要负责分配直研名额、确定专业课选择、组织面试、对直升结果进行审核,接受申请人的申诉并复核。
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向东。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璐瑶、王霞、叶叶、叶明华、冉生欣、冯小芳、刘骏、李贝、李卓航、李巍、杨亚星、杨来科、杨勇、吴述金、吴贤毅、易凌峰、金丽君、孟溦、赵星、胡金星、钟仁耀、董直庆、董盈盈。
2、毕业年级组成直研工作小组,由辅导员、学生代表(不含参加直升学生)等组成,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工作,其中辅导员任组长。
三、名额分配、排名依据及基本分
1、名额分配:
学部总直研名额待学校下拨名额后确定,按各专业人数将直研名额分配至各专业;
艺术团和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单列下达校团委,特别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组织遴选推荐,不参与学部普通推免
额分配。
2、排名依据
每位申请直研学生的综合分由基本分加上面试分组成,即
综合分=基本分*80%+面试分*20%
其中基本分由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
基本分=课程分+素质类加分
其中【课程分】为培养方案中在华东师范大学修读的除通识选修课程以外课程的成绩(注:本成绩为第一次修读的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3、直研名单的确定
各专业根据基本分的排名按照直研名额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名单,之后根据综合分排名先后确定各专业直研名单(普通程序)。
四、素质类加分
1、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本项加分不超过1分
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每次加0.5分;
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每次加1分;
2、A类竞赛(包括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本项加分不超过6分
l)获市级三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及以上加4分;
2)获国家级三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及以上加6分;
3、B类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校“大夏杯”及经管学科直接相关竞赛,详见附表):本项加分不超过4分
l)获校级三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1分、一等奖及以上加1.5分;
2)获校际比赛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
3)获市级(含美国数模竞赛)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
4)获全国或国际(不含美国数模竞赛)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3.5分、一等奖及以上加4分;
注:获得A类、B类竞赛中全国或国际级一等奖而未获得直升名额者可申请特别推免名额(需同时满足特别推免程序的申请条件)。
4、C类竞赛(经管学科非直接相关竞赛,详见附表):本项加分不超过3分
1)获校级三等奖加0.1分、二等奖加0.3分、一等奖及以上加0.5分;
2)获市级三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1分、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
3)获全国或国际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
5、“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创”)、“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市创”)、“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结项:本项加分不超过4分
1)“校创”项目结项合格加0.2分、优秀加0.5分、入选学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学术论坛并获评“最佳项目”加1分;
2)“上创”项目结项合格加1分、优秀加1.5分、入选“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并获优秀项目加2分;
3)“国创”项目结项合格加1.5分、优秀加2分、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并获优秀论文加2.5分。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在此列,按照学术论文另外加分,参照下面第5条。
注:A、上述1-5项所有素质类加分不超过8分。
B、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竞赛(及科研基金项目)或同一竞赛(及科研基金项目)的
不同级别,以该项目所获得的最高加分为准;申请时应提交获奖/发表的项目(成果)的摘要,作为判定依据。对是否同一项目认定如有疑义,提交专家组认定。加分计算的项目或竞赛截止至该年度9月1日。
C、所有竞赛或科研基金项目中组员加分按负责人加分减半计算。
6、发表学术论文
1)若发表CSCD或CS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2)若发表SCI或S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2分;
注:A、加分计算的论文为该年度9月1日前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不予考虑。其它杂志论文一律不加分。
B、学术论文加分在排序时最高不超过8分,若学生有学术论文发表但未能获得直升名额,优秀者可申请附加名额,该附加名额需要有三名教授联名推荐,学部报学校审批,参见六/2条。
C、学术论文加分需经过专家认定。
7、其他
1)若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可加3分。
2)若在校期间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以上),可加1分。
五、时间节点
各项工作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安排,于开学前两周内完成预排名工作,前一周内完成面试工作,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排名工作并在网站公示。
学部推免工作联系人:王璐瑶(021-54345059、lywang@sfs.ecnu.edu.cn);信访联系人:金丽君(021-54344963、jinlijun@ied.ecnu.edu.cn)。
1、申请人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如院系对成绩有额外附加要求,可在本基础上自行制定细则并公告学生;
2、在国内外重要学科竞赛上获得重要奖项并经学院、学校认定者,或在相应科研活动中有特出表现、在正式出版杂志上发表文章者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通过特别推免程序申请直升研究生(但须满足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的要求)。该项申请需经学部三名及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最终特别推免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3、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扣除基本分8分;
4、未按时提出申请者不予考虑。
本操作办法的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部。
经济与管理学部
2018年8月
经济与管理学部本科生免试直升研究生操作办法(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