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了老百姓自我保障意识,用‘真金白银’提高了群众受惠度。”昨天正式启动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成为各方关注焦点。该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等36地先行落地,年缴费上限1.2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的推出,是实打实的利民生举措,将有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补足养老金“第三支柱”短板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11月初,《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发布,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可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个人养老金。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路锦非认为,个人养老金体现了国家政策框架的转变,让养老责任清晰到具体个人,提前为自己未来生活进行考虑与储备。
“根据发展规律,中国到了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时间节点。”路锦非说。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47亿人,第二支柱覆盖约7200万人,而第三支柱一直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个人养老金恰恰能够补足这一短板,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需求。”
“听上去像存一笔钱,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到退休时又多了一个养老金来源。让更多人对养老生活有多种选择与期待。”有市民这样理解。
“账户制”是此次最大亮点
“账户制”是此次实施最大亮点。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在路锦非看来,个人账户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现有的第二支柱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载体是单位账户。一旦发生职工跳槽离职的情况,在迁移账户期间容易出现衔接不当,导致损失。“个人账户就是账随人走,受外部影响相对较小。”
更重要的是有了完善合规的“说明书”。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钱款,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经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确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这让老百姓更放心投入。”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袁志刚表示,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与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强制性不同,个人养老金是自愿参加。“税收优惠”成调动个人参加积极性的主要因素。其中,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推动制度建设保障百姓“钱袋子”
此次先行先试,得益于上海多年来在养老保险上的尝试。早在201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上海也是试点。“养老金是金融领域的重要力量,上海有着扎实的基础。”路锦非说。
袁志刚建议:应当不断更新,推动形成中国养老金账户体系。比如,此次推出的“账户制”,不仅有利于当前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发展,也为未来二、三支柱打通创造了前提条件。
目前,中国有2亿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第一支柱可能未能覆盖到的人群,根据以往制度,他们可能没法享受第二支柱的优惠。路锦非建议,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放开更多限制,让更多人群受益。
任何一种投资都会面临风险波动,路锦非也提到,个人养老金作为一种投资型制度,收益高低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波动等因素,需要推动制度建设保障老百姓“钱袋子”。她也建议,从全国层面加强对老百姓金融素质培训与宣讲,让他们理解制度、明白风险与责任。
记者丨占悦
来源丨文汇报
编辑丨肖启玉